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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动真格的!青岛货梯提示青岛人只有这6天可放鞭炮!否则罚款500!
    2018-02-10 青岛货梯
    在咱小时候,从小年开始,陆陆续续地就能听见鞭炮声,过年的味道也越来越浓了。不过,随着近几年人们对环境的重视,放鞭炮这种事情渐渐显露弊端,不少地方出台禁放、限放规定,咱青岛也不例外~青岛货梯提醒,燃放鞭炮有危险,注意安全。

      7日,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了解到,根据《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》,每年只有六天可以燃放烟火爆竹,具体包括农历腊月二十三、除夕、正月初一、初二、初三及正月十五,市民在限制燃放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,其他时间禁止燃放。对于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,可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

      据悉,今年,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可以在农历腊月十五至正月十五期间(1月31日至3月2日)进行销售。按照规定,烟花爆竹零售店(点)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,不得设置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,不应布置在军事管理区、风景名胜区、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,不应布置在地下室、桥下及涵洞、三层及以上建筑物内。青岛货梯厂家建议,燃放鞭炮污染环境,能不放就不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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